申报 | 2024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发表时间:2024-10-30 15:14 各区(市)县发改部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发改创新(2024〕50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2024年度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省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申报领域及相关要求; (二)具有较完善的研发试验条件,拥有1500平方米以上的独立研发场地、1500万元以上的研发设备及软件; (三)具有较强实力的创新团队,拥有20名以上专职研发人员,团队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学术和技术影响力; (四)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近3年在相关领域获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5项以上,拥有一批待中试熟化和工程化的技术成果; (五)具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申报单位需与相关领域创新平台建设单位签订工程研究中心共建合作协议2个以上,其中企业牵头申报需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协议,高校、科研院所牵头申报需与企业签订协议; (六)具有较完备的建设保障机制,具备建设工程研究中心所需资金的保障和筹措能力,具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七)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八)符合国家和省其他相关规定。 2024 年四川省工程研究中心采用“区县汇总+网上申报”的方式。由区(市)县发改部门汇总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电子材料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须在四川省创新平台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61.89.108:9001/,技术支持:028-86702973)注册账号并登录,已有账号的申报单位使用原有账号登录,在线报送组建方案(见省发展改革委通知附件1)及相关附件。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13 日。 此信息之前已通过园区政策群等渠道发布 更多政策信息请联系 经开孵化园服务中心 邹老师:028-693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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