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科技厅年度工作安排和《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340号)相关要求,现启动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所有申报项目均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及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 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三). 推荐单位要求 专项资金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见申报指南。 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1、申报身份获取: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3、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4、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并出具项目申报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地方推荐的项目需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和财政厅。不受理申报单位单独报送。 5、申报书修改: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推荐单位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一)2023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2022年10月21日18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18时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单位报推荐函、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纸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寄送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418室),联系人:王整028-86676329。 (一)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施福忠028-86725826、86676329 (二)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张波028-85249950,黄骥028-65238321。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获取): 2023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16日